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促進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切實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有關部署和要求,現就強化農業科技體制機制創新、加快促進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促進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的重大意義。全國科技創新大會明確指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中心任務,是解決科技與經濟結合問題,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增強企業創新能力。近年來,我國農業企業發展迅速,企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逐步成為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力量。但從總體上看,我國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能力較弱,科技資源和人才儲備不足,農業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能力不強,與成為農業技術創新主體的目標要求還有不小差距。通過政策引導、體制機制創新和項目支持等加快解決這些問題,是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解決農業科技與經濟脫節問題的迫切任務。我們必須深刻認識促進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引導企業積極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充分發揮企業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二、著力提升企業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的地位。根據農業科技的公共性、基礎性和社會性,強化各類農業科技創新主體的分工協作,整合農業科技資源,建立協同創新機制,推動產學研用、農科教企緊密結合。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著重加強基礎研究和戰略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地方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著重解決本區域農業產業技術需求,開展應用研究;企業著重開展應用技術研發,并盡快成為農業商業化育種,農藥、獸藥、化肥等農業生產投入品,農機裝備,漁船及漁業裝備,農產品加工等領域的技術創新主體。鼓勵和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或與優勢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開展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
三、引導和支持企業主持或參與承擔農業科技項目。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有能力的企業自主設立課題開展農業應用研究,支持企業參與或主持科技重大專項、公益性行業(農業)科研專項、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等項目,對于產業化特征突出的重大科技項目,可由有條件的企業牽頭組織實施。支持企業參與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及其地方創新團隊、農業科技基礎條件支撐體系和區域農業科技協作體系建設。引導和支持企業積極開展農作物與動物新品種培育、綠色高效生物農藥及植保技術、生物飼料、生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土壤修復劑、精準農業等關鍵技術研發和重大產品創制;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動物疫病診斷試劑、農獸藥殘留快速診斷檢測以及新型疫苗等研制與產業化;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大高效節能、資源高效利用農業產業模式的創新與推廣;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農業信息化技術研究與產業發展,積極開展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在農業中的應用研究與示范;引導和支持企業開展相關農業標準的制修訂,加速實現農業標準化生產。
四、支持企業建立高水平研發機構。合理配置現有資金、項目資源,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主建立高水平研發機構,或與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組建高水平研發機構,并作為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審核、認定參考條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試驗站、農作物育種創新基地等布局,要兼顧有條件的企業作為建設或參與建設依托單位。加快培育和發展現代生物農業產業、農業信息技術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推動骨干企業與優勢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實質性產學研協同創新聯合體。加大對中小微型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和培育力度,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品競爭能力。
五、建立農業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各級各類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注重圍繞企業和農產品生產消費需求,加快農業科技知識傳播、農業技術轉移和科技人才交流,開放共享農業科技資源。建立科企、校企合作技術研發公共平臺,國家支持建設的國家級、部級農業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檢測(檢驗)中心、科研試驗(示范)基地、種質資源庫(圃)、農業數據庫等科研設施與科技資源,要建立面向企業的開放共享制度。國家支持的科研活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要在符合國家安全規定、明晰并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公開。將企業從事科技創新的基本情況,納入農業科技統計范圍當中。
六、促進農業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在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間雙向兼職和流動,支持他們創新創業。加強兼職和流動人員人事管理、薪酬管理、股權激勵等制度創新,吸引創新資源向企業流動。調動農業科技人員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創辦或領辦企業的積極性,鼓勵、支持農業科技人員投資創辦企業。加大對農業科技人員自帶職務發明技術成果創業的激勵力度,提高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比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股權、期權激勵和獎勵等收益分配政策。放寬創辦、領辦企業的農業科技人員身份、職稱管理等規定,解決科技人員創業的后顧之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涉農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等。積極支持海外優秀農業技術創新團隊回國創業。鼓勵和引導農業大專院校畢業生到涉農企業就業創業。
七、鼓勵和引導企業開展農業技術服務。鼓勵、引導和支持企業開展種苗、防疫、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等技術服務,充分發揮企業在農業技術多元化服務體系中的作用。鼓勵企業與公益性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合作,培訓農技人員,開展技術服務。大力推廣“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協會)+農戶”等合作模式,推動企業與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防災減災、穩產增產等公益性農技服務。鼓勵企業開展統一育秧插秧、智能化配肥和肥料統配統施、植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病防控、機械化生產、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生產關鍵環節的專業化、社會化技術服務。
八、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和財政金融政策支持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信貸、風險投資等社會資金參與建立農業科技創新基金,以貼息、投資或無償資助等方式,重點支持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完善和促進落實企業稅收減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政策。利用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在種業、農產品加工、農機裝備、漁船及漁業裝備等領域,扶持一批科技領先型企業。重點扶持一批骨干種業企業,推動資源、技術、人才等要素向企業流動,建立育繁推一體化的商業化育種新體系。
九、提升對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水平。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積極推進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發揮政府科技資源投入的輻射帶動效應,推進建立以知識產權為紐帶的農業創新聯盟。鼓勵企業將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探索建立企業申請國外植物新品種權補貼制度,加大企業申請國外涉農專利補貼力度。積極引導企業利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建立農業知識產權展示交易平臺,降低技術交易成本,加速知識產權向企業流轉。加大植物新品種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行政執法力度,打擊侵權假冒行為,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業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整合,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準確、及時的農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
各級農業部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研究,把支持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創新農業科技管理思路,逐步建立企業參與的科研立項和評價機制。落實已有支持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探索支持企業開展農業科技創新與服務的新途徑,依法推進,不斷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切實發揮企業在支撐現代農業發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