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農業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31日
廣東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
(2012—2020年)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基礎,對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作用。為做好我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快建設幸福廣東和現代農業強省,根據《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我省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成效顯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我省出臺了《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制定了《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強制免疫、監測預警、檢疫監督執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全面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構建了省、市、縣三級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基層動物防疫網絡進一步完善,以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加快建立,獸醫隊伍能力素質不斷提升。落實動物防疫責任制,開展量化考核,聯防聯控機制日趨健全。成功創建全國首個經國際認可的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確保了廣州亞運會、深圳大運會動物產品安全。成功控制、撲滅了多起突發動物疫情,妥善應對自然災害,保障了畜產品有效供給和畜牧業健康發展。
(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任務艱巨。廣東是畜禽生產和消費大省,畜禽調運交易頻繁,在高溫濕潤的氣候條件和水網密集的地理環境下,發生嚴重動物疫情的隱患不容忽視。隨著畜牧業生產規模和養殖密度的不斷增大,畜禽感染病原機會增多,病原變異幾率加大,新發疫病風險增加。廣東毗鄰港澳,動物疫情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與此同時,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不少環節需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在條件保障方面,財政投入偏重于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對經濟損失嚴重的非重大動物疫病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治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大;在機構隊伍方面,一些地區的動物防疫網絡基礎設施、隊伍力量與防疫形勢不相適應的問題依然存在;在體制機制方面,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區域調運、動物流通檢疫監管方面的制度不夠完善,部分企業、協會、養殖者、執業獸醫等相關防疫主體履行防疫義務尚不到位,按照動物疫病防治規律有計劃開展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三)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機遇良好。我國動物防疫工作全面融入世界動物防疫體系,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正式啟動,動物疫病防治正在從有效控制向逐步凈化消滅過渡,為動物疫病防治提供了更有利的宏觀環境;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新型獸醫制度全面實施,獸醫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獸醫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不斷提升,為動物疫病防治提供了更有力的技術和人才支撐;傳統養殖業向現代養殖業加快轉型,公共財政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為動物疫病防治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與動物防疫相關的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問題日益受到全社會關注,為動物疫病防治營造了良好氛圍。
二、總體要求和防治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以科學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為主題,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民群眾健康的動物疫病;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加強獸醫法制建設,健全獸醫機構和隊伍,不斷推進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責任明確、各司其職的動物防疫體系;以強化動物疫病防控、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突發獸醫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等各項能力建設為重點,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
(二)防治目標。到2020年,形成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種優先防治動物疫病(表1)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表2),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等13種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表1)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鴨瘟、小鵝瘟、豬乙型腦炎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切實加強。
三、區域布局
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全省分為4個區域:北部地區包括韶關、清遠市,東部地區包括汕頭、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潮州、揭陽市,西部地區包括陽江、湛江、茂名、肇慶、云浮市,中部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市。
(一)優勢養殖業產業帶。對北部、西部地區以及東部地區以梅州、惠州、汕尾市為主,中部地區以廣州、佛山、江門市為主的生豬優勢產業帶,加強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豬場疫病凈化。對西部地區以及北部地區以清遠市為主,東部地區以汕頭、梅州、揭陽市為主,中部地區以廣州、佛山、江門市為主的家禽優勢產業帶,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禽場疫病凈化。對北部、西部地區以及東部地區以梅州、汕尾市為主的肉牛、肉羊優勢產業帶,加強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等牛羊疫病防治。對北部地區以清遠市為主,東部地區以惠州市為主,西部地區以肇慶市為主,中部地區以廣州、深圳、珠海市為主的奶牛優勢產業帶,加強口蹄疫、布魯氏菌病和奶牛結核病等奶牛疫病防治。
(二)人畜共患病重點流行區。對北部、西部地區以及東部地區以河源、梅州、惠州市為主,中部地區以江門市為主的狂犬病易發區,重點加強狂犬病防控。對肉牛、肉羊優勢產業帶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的防控。對奶牛優勢產業帶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的防控。對血吸蟲原疫區重點加強血吸蟲病防控。
(三)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高風險區。對海港、空港所在地和野生動物遷徙區、候鳥棲息地、省際邊界地區,以及境外調入廣東的種用、乳用動物及其胚胎、精液集中地區,加強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對從化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涉及廣州、深圳、韶關、惠州、東莞、清遠市),重點加強非洲馬瘟、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羅河熱等外來動物疫病防范,鞏固建設成果,維護無疫狀態。
(四)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在自然屏障好、畜牧業比較發達、防疫基礎條件好的區域或相鄰區域,建設無疫區。在城市周邊地區、標準化養殖大縣(市)等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程度較高地區,推進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四、重點任務
(一)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完善強制免疫的政策和措施,明確免疫責任主體,推行程序免疫,確保畜禽群體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國家規定,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強化重大動物疫病病原學監測和免疫抗體水平監測,全面掌握動物疫病疫源分布和流行規律,科學評估免疫效果,提高疫情預警、防疫決策的科學性與準確性。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動物強制撲殺、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貼機制。改進畜禽養殖方式,推行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生態養殖,凈化養殖環境。強化檢疫監管措施,完善畜禽飼養、屠宰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建立畜禽市場定期清洗、消毒、休市制度,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畜禽及其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情的風險。完善區域化管理制度,積極推動無疫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加強畜牧獸醫從業人員職業保護,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對狂犬病,堅持聯防聯控、分區防治、分類指導的原則,完善犬只登記管理,加強病原學監測和免疫監控,對流浪犬實行收容與人道處理,對狂犬病帶毒犬、發病犬一律撲殺處理,對狂犬病重點流行區域的犬只實行全面免疫,大力推廣使用滅活疫苗,提高犬只免疫率。對布魯氏菌病,采取禁止免疫、監測凈化、撲殺發病和監測陽性動物的綜合防控措施,加強流通監管,嚴格跨省調入種用、乳用動物檢疫和隔離。對奶牛結核病,采取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對包蟲病,開展牛、羊等家畜包蟲病普查,落實驅蟲、免疫等預防措施,改進飼養條件,加強屠宰管理和檢疫。繼續開展耕牛血吸蟲病監測,加強耕牛檢疫監管,實施農業綜合治理,鞏固消滅血吸蟲病的成果。
(三)消滅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深入推進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消滅行動,開展持續監測,加強檢疫監管,建立申報檢疫制度,嚴格實施陽性動物撲殺措施。到2013年,廣東成為消滅馬傳染性貧血達標省份;到2015年,全省達到馬鼻疽消滅標準并通過農業部驗收。
(四)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根據種畜禽健康標準,強化定期監測評估,引導和支持種畜禽企業開展種畜禽重點疫病凈化。加強無特定病原種畜禽場(群)示范建設,建立無特定病原種畜禽場(群)認證制度,定期發布通過認證企業的信息,對通過認證的企業在安排國家和省相關扶持政策時予以適當傾斜。
(五)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視制度、進境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分析制度,加強跨部門協作和技術、物資儲備,強化入境檢疫和省際邊界、機場、港口等重點地區監管,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能力。實施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宣傳培訓計劃,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配合國家做好牛海綿狀腦病、羊癢病等外來動物疫病的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
五、能力建設
(一)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建設以省、市、縣三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鄉鎮分所(鄉鎮畜牧獸醫站)和養殖場、屠宰場、交易市場等監測點為支撐,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預警、流行病學調查網絡和運行機制。增加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投入。開展動物防疫示范市、示范縣、示范鄉鎮建設。進一步加強省、市、縣三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逐步完善市、縣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確保其技術力量、設施設備、實驗環境等條件達到國家要求。到2015年,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現對重點動物疫病開展病原學監測和分子流行病學調查,建立全省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評估體系;80%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現對重點動物疫病開展病原學監測;80%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現對重點動物疫病開展血清學監測;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全部通過獸醫系統實驗室考核。到2020年,100%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現對重點動物疫病開展病原學監測,100%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現對重點動物疫病開展血清學監測。建立由疫情信息分析系統、數據庫、地理信息系統、預警預報系統、跟蹤監測及反饋系統等組成的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評估體系,提高動物疫情監測信息采集、上報、匯總分析水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能力建設。
(二)提升突發疫情應急管理能力。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制定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總體應急預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加強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平臺,優化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指揮機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省、市、縣(市、區)政府按要求儲備應急所需的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信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增配人員物資快速運送和大型消毒設備。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管網絡和應急物資采購、儲備及緊急配送體系,實現各類應急物資綜合信息的動態管理和共享。進一步完善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機制,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及時給予合理補貼。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保障范疇,增強畜牧業抵御風險能力。
(三)提升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能力。構建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的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機制。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鄉鎮分所(鄉鎮畜牧獸醫站)、村級動物防疫員、執業獸醫、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推進鄉村獸醫登記工作,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中選用村級動物防疫員,實行全員培訓上崗。建立健全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機制,確保村級動物防疫員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獲得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完善村級動物防疫員防疫工作補貼政策,各地可根據實際,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加強企業從業獸醫管理,強化其動物防疫責任。完善動物疫苗保藏、運輸、使用等環節的冷鏈設施設備,疫苗儲備機構冷藏(凍)設施和專用運輸設備滿足全省疫苗統一調配的需要。執行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補貼政策。加強獸用生物制品質量監管能力建設,適時開展強制免疫疫苗免疫效果評價試驗。
(四)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機構合理、設施齊全、經費保障有力的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加強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鄉鎮分所(鄉鎮畜牧獸醫站)建設,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公益性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全面實施官方獸醫制度,強化檢疫監督隊伍管理,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建設與管理,推行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通行制度。推進檢疫申報點標準化建設,落實檢疫申報制度。建立健全活畜禽交易市場準入機制,強化活畜禽交易市場監管,逐步有序減少活畜禽交易市場。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巡查制度,探索運用視頻實時遠程監控、檢疫電子出證等現代化手段,對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屠宰檢疫等重點環節實施全程動態監管。完善養殖環節病死動物及其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機制,將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納入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根據實際需要在鄉鎮或有畜牧業的行政村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養殖場要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各地級以上市及有條件的縣(市、區)要建設病死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提升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依托國家動物疫病防治信息系統,加大投入,整合資源,提升動物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檢疫監管、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獸醫公共衛生管理、獸醫實驗室疫病檢測管理、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增強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維護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六)提升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能力。加大動物疫病防控宣傳力度,充分調動各方力量,督促養殖戶、從業人員自覺履行動物防疫的責任和義務,引導社會獸醫力量積極參與動物疫病防治。深入推進執業獸醫制度建設,規范執業獸醫資格準入和從業行為。培育動物診療機構,完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模式,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引導、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鼓勵鄉村獸醫開設動物門診。建立健全獸醫行業協會,不斷完善政府部門與私營機構、行業協會合作機制,構建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參與的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機制有效運行。加強對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監管,制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規范動物診療市場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以下各級政府要把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和本規劃作為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國務院關于地方政府對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的要求,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推進國家和省部署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根據當地動物衛生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并實施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嚴格執行動物防疫責任制量化考評制度,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情況督導機制,定期開展檢查,適時評估實施效果。
(二)落實保障措施。將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省、市、縣本級財政預算。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實行財政核撥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按規定落實地方強制免疫動物疫病的免疫和撲殺經費、開展動物防疫所需的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以及地方專項動物疫病防治經費。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定位,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進一步加強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能力水平建設。建立具有廣東特色的獸醫機構和獸醫隊伍評價機制。
(三)強化科技支撐。支持開展動物疫病科學研究,加大科研經費投入力度,推廣先進適用的科研成果,普及動物疫病防治科學知識,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化水平。依托科技項目,充分調動獸醫行業內外相關科研機構的積極性,加強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資源集成融合,重點解決一批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技術問題。強化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獸醫技術研究平臺建設,培養獸醫行業科技領軍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獸醫實用技術推廣骨干人才。
(四)明確部門職責。農牧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的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出入境檢驗檢疫、林業、公安、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動物疫病防治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附件:廣東省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投資項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