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技術創新流通模式形成的現代流通新業態,是我省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推動全省電子商務實現跨越式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注重市場運作與政府引導相結合,依托我省產業優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服務支撐體系,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電子商務又好又快發展,為促銷費、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注入新的強大動力。
(二)發展目標。電子商務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應用領域明顯擴大,交易額持續快速增長。到2015年,全省電子商務交易額比2010年翻兩番,突破3.2萬億元,其中網絡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例超過10%;產業集聚度明顯提高,市場輻射力明顯增強,涌現出一批國內外知名、具有重大影響力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和產業集聚區,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地位基本確立,東西北地區電子商務加速發展。
二、加快培育一批電子商務平臺和網商
(三)加快發展網絡零售平臺。重點發展企業與消費者間的網絡零售(B2C),規范發展消費者間網絡零售(C2C)和網絡團購。支持建設若干個在國內領先、特色鮮明、定位清晰、錯位發展的大型網絡零售平臺。打造一批以網絡交易為核心、以供應鏈管理為支撐,網絡零售平臺與網絡新“廣貨”品牌協同發展的網絡零售企業。鼓勵有條件的大型快遞、物流企業利用物流配送優勢發展網絡購物平臺。
(四)大力發展行業電子商務平臺。依托產業集群和產業園區,著力在電子產品、家電、陶瓷、服裝、家具、燈飾、皮具等優勢產業領域發展壯大一批行業電子商務平臺,重點支持廣東商品國際采購中心發展行業電子商務。鼓勵大型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向社會開放,引導現有行業信息服務平臺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務于一體的電子商務平臺發展。支持規范發展鋼鐵、煤炭、塑料等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臺。
(五)培育發展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培育一批交易商品類別齊全、市場覆蓋面廣、特色明顯的大型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引導大型互聯網企業、電子商務集團利用會員及資金等優勢,通過兼并、重組、戰略合作等方式打造大型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依托我省外貿和品牌優勢,支持打造一批高端的跨境綜合電子商務平臺。
(六)發展壯大網商隊伍。優化網商發展環境,推動創建網商發展集聚區,支持大學畢業生、個體工商戶通過電子商務創業,壯大我省網商隊伍。積極開展培訓教育,指導和支持網商提升整體運營水平,由“創業團隊”、“家庭網商”向管理先進、設施完備、制度完善的現代電子商務企業轉型。大力挖掘和推介一批網商成功案例,宣傳推廣網商發展成功經驗。
三、大力普及和深化電子商務應用
(七)實施“廣貨網上行”工程。深入推進“廣貨網上行”活動,大力推介我省電子商務平臺、網上商城和廣貨網店,推動“萬家名優企業”應用電子商務“上網觸電”,提升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和影響力。進一步完善廣貨網上行官網,打造廣貨電子商務綜合門戶。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樹立廣貨網上行“實惠、優質、安全”的品牌形象,在全省形成應用電子商務的良好氛圍。
(八)支持制造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支持制造業企業通過第三方零售平臺開設旗艦店、專賣店,開展網絡直銷、網上訂貨等業務,開拓網絡零售渠道。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建平臺。積極培育發展面向制造業企業的電子商務外包服務。指導大型骨干制造業企業發展供應鏈電子商務,提高供應鏈協同和商務協同水平,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發展。
(九)支持傳統商貿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支持傳統大型商貿企業利用品牌信譽、采購分銷和運營管理優勢,通過自建、收購、兼并等方式建設網上商城,開展“線上市場”與“線下市場”良性互動的網絡零售業務(O2O)。鼓勵大中型批發市場的商戶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銷售。
(十)推動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鼓勵中小微企業運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在線采購、銷售等生產經營活動,提高中小微型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水平。培育一批集報關、退稅、匯兌、國際物流、海外倉儲等服務于一體的外貿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為中小微企業開展國際電子商務特別是外貿零售電子商務提供支撐。
(十一)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領域。推動電子商務向物流、會展、旅游、教育、醫療、農業、文化、數字出版、服務貿易、社區服務、家政服務等領域拓展,大力發展網上展會、電子旅游、網絡教育、網上醫院、網上菜市場、社區電子商務等電子商務應用。鼓勵電子商務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藥品采購等公共領域推廣應用,研究建設全省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
四、完善電子商務發展支撐體系
(十二)加快推進電子商務標準化工作。加強電子商務標準化研究,制訂廣東省電子商務標準體系規劃,抓緊出臺網絡(電子)發票管理規范、電子支付互聯互通與安全保障規范、投訴舉報處理規范、電子商務信用管理等標準規范。加快開展電子商務標準化試點和應用,通過標準化促進電子商務規范化。
(十三)加強認證和信用建設。完善電子認證體系,強化電子商務數據安全保障。推進跨境數字證書互認,積極推動粵港澳數字證書互認互通。支持信用調查、認證、評估、擔保等中介組織對電子商務經營主體開展獨立的網絡消費信用評價,強化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其他社會領域信息的對接和共享,打造線上線下信用互通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平臺。完善電子商務糾紛處理、爭議調解、法律咨詢等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營造公平交易環境。
(十四)增強電子支付能力。推進第三方支付平臺建設,鼓勵支付服務機構提供基于電腦、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等多終端的支付服務,推動形成多元化的電子支付體系,促進電子支付服務健康發展。
(十五)提升物流協同水平。加快推動物流信息化的普及應用,構建與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快遞、物流配送體系,增強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協同能力,形成電子交易和實物配送融合發展的格局。大力推動電子商務企業與快遞、物流企業對接,支持有條件的大型電子商務企業適度自建物流配送體系和物流基地(中心)。
(十六)加強專業服務機構建設。培育引進一批電子商務服務商,支持其整合國內外電子商務資源,以產業集群、專業鎮等為重點,提供策劃、設計、代運營、物流、信用、認證、安全、咨詢、培訓等一站式電子商務服務,幫助傳統中小微企業加快發展電子商務。
五、推動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十七)推進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快推動云計算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的廣泛應用,積極研發、推廣適用于電子商務的射頻識別、二維碼、紅外感應器和全球定位系統技術整體應用,鼓勵電子商務運營商與物聯網企業加強對接,提高電子商務智能化水平。大力推進無線網絡的普及。
(十八)推動經營模式創新。支持發展制造業網絡直銷(M2C)、社交網推廣、網絡團購、物聯網應用等電子商務新模式,積極探索發展“線上營銷、線下成交”、“線下體驗、線上交易”等經營模式。支持開展網絡拍賣、數據托管、數據分析、網上培訓等新業務。
(十九)大力發展移動電子商務。積極發展基于新一代移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技術,更加個性化、實時化、社交化、精準化的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大力支持電子商務運營商與電信運營商、增值業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的對接,拓寬移動電子商務覆蓋面。探索構建面向全國的移動支付體系和結算中心。
六、實施電子商務示范工程
(二十)培育引進電子商務龍頭示范企業。培育和引進一批技術先進、商業模式新、規模大、資源整合力強、輻射范圍廣的電子商務標桿企業。重點支持國家和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發展,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電子商務企業。吸引國內外大型電子商務企業總部、區域總部、技術創新中心、服務中心和營運中心落戶廣東。
(二十一)打造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重點支持我省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基地或園區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開展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創建工作,加快建成一批國內知名的集研發、設計、配套服務于一體的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重點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市創建國家移動電子商務試點示范城市和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支持建設一批電子商務創業園,打造中小電子商務企業孵化器。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二)強化財政支持。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在我省注冊的標桿性電子商務企業轉型升級,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電子商務知名品牌。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認定為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并按規定給予資助。對新引進的知名電子商務企業總部,給予一次性獎勵。以電子商務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入庫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省級實得部分的一定比例為標準,從省財政專項資金中對其總部企業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措施另行制定。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要加大對電子商務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政府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安排專項資金,出臺相應獎勵措施,扶持電子商務發展。
(二十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電子商務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的50%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積極研究解決物流企業代理采購、電子商務稅收管轄、稅務登記和電子發票應用等相關問題。符合規定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優先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四)加強融資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用無形資產和動產質押融資方式,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范圍,探索發展網絡聯貸聯保等中小企業網絡融資產品。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融資,符合條件的可列為重點上市培育企業。支持和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引入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發行電子商務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推動設立廣東省電子商務風險投資基金。
(二十五)加強用地支持。各地級以上市的用地計劃指標要優先保障本地電子商務標桿企業擴大經營、國內外龍頭電子商務企業落戶和重大電子商務項目建設。用足用好“三舊”改造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情況下,鼓勵利用空置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發展電子商務園區,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
(二十六)加強人才支持。加大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努力建設高素質的電子商務人才隊伍。鼓勵和支持電子商務行業企業與省內高校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合作,加強電子商務學科專業建設,共建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基地,培養精通電子商務的復合型、應用型、技能型專門人才。將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領軍型人才和創新科研團隊優先納入省“珠江人才引進計劃”、“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項目。國家和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聘用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險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二十七)降低準入門檻。創新登記注冊服務方式,進一步放寬電子商務企業市場準入條件,允許企業在登記注冊時冠“電子商務”行業名稱。降低電子商務企業出資最低限額,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允許電子商務企業注冊資本分期繳付,注冊資本首期最低可繳納20%,其余2年內繳足。
(二十八)完善配套措施。加強電子商務相關行業組織建設,落實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自律、統計、監測、技術推廣、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研究我省電子商務統計指標體系,積極開展統計試點工作并逐步推廣。研究出臺廣東省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明確中長期發展方向和任務。健全監管機制,加強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打擊網絡制假售假,引導電子商務規范有序發展。大力宣傳我省支持電子商務發展政策,推廣普及電子商務應用。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盡快出臺支持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