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獸藥質量安全監管新形勢,為進一步做好獸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獸藥生產經營秩序,確保獸藥質量安全,確保獸藥安全使用,保障養殖業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廣東省農業廳與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農牧主管部門簽訂了《廣東省獸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健全監管責任制。
責任書明確各地對轄區內獸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總責,市局主要領導為獸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要求建立獸藥生產企業飛行檢查制度,強化全面實施獸藥GSP后的監管,并做好監督檢查記錄。明確用藥責任主體,規范獸醫用藥行為。監督指導養殖企業和農戶建立用藥記錄制度,完善獸藥使用檔案,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獸藥的行為,堅決打擊使用原料藥、人用藥、假劣獸藥、違禁藥物和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的行為,堅決打擊銷售含有違禁藥物或者獸藥殘留量超過標準的食用動物產品的行為。積極推進獸藥市場監管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獸藥質量安全“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制售假劣獸藥的打擊力度,督促生產經營、使用者全面履行質量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