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農業農村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中央農村工作會和市委四屆二次全會精神,落實“四化同步”戰略部署,堅持“以農民為本”原則,圍繞“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目標,大力發展特色效益農業,推進“兩翼”扶貧攻堅,強化農業基礎支撐,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城鄉一體化發展有新進展,農村面貌有新變化,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農業總產值增長10%左右,農業增加值增長5%以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4%,糧食產量穩定在1100萬噸以上,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36%,解決200萬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問題,森林覆蓋率達到41%,減少農村貧困人口30萬人,高山生態扶貧搬遷20萬人。
一、發展特色效益農業,促進農民收入快速增長
(一)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穩定糧油生產,在32個區縣開展高產創建,建設七大高效糧油功能區。蔬菜種植面積達到980萬畝、總產量1550萬噸。加快國家現代畜牧業示范區建設,年出欄生豬2000萬頭、肉牛60萬頭、山羊250萬只、家禽2.5億只、肉兔4400萬只。新建柑橘標準園28萬畝,大力發展晚熟柑橘。新建伏淡季水果標準園20萬畝、林果基地8萬畝。加快生態漁業發展,全市水產品達到38萬噸。打造長江、烏江中藥材產業帶,新增基地20萬畝。新發展花卉苗木基地、油茶各10萬畝。加快茶葉產業發展,新建標準茶園5萬畝。發展桑園8萬畝,建設10個縣、100個鎮現代蠶桑產業體系。種植煙葉69萬畝,改善煙葉品質。實施差異化發展,支持各區縣(自治縣)打造2—3個特色產業。
(二)建設現代農業園區。高標準建設潼南、南川、榮昌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區,扎實推進60個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和20個市級現代農業綜合示范工程建設。對符合條件的農業項目實行貸款貼息、落實稅收優惠。整合涉農資金,加大招商力度,引導資本、技術、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園區集聚。加快現代信息技術集成、組裝和應用推廣。打造渝臺蠶業合作示范基地。
(三)著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培育壯大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建設核心產業鏈,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積極發展鄉村旅游,創建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和示范點。壯大縣域經濟,完善城鎮功能,輻射帶動農村發展。
(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開展農民就業創業培訓40萬人。落實返鄉創業政策,建設10個返鄉農民工創業示范基地。組建專家服務團隊,提供項目推薦、政策咨詢、信貸融資等服務。培育一批骨干勞務經紀人。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30萬人。新發展農民工微型企業5000戶以上,建設微型企業特色村50個。
(五)強化農產品安全監管。加強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逐步建立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及追溯體系。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產業鏈監管模式。開展執法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件和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及人畜共患病。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建立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扶持“三品一標”發展和農業品牌創建。
二、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六)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鼓勵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探索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監管機制。完善土地流轉服務和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
(七)大力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組織。支持興辦多元化、多類型農民合作社,總量穩定在1.6萬個以上,其中股份合作社1500個。完善示范社評定機制。對符合條件的示范社給予項目安排、融資擔保、貸款貼息,對建設鮮活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興辦農產品加工業的示范社給予補助。擴大合作社承擔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規模。把合作社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建立合作社帶頭人人才庫和培訓基地。合作社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
(八)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增加農業產業化扶持資金。支持龍頭企業組建大集團。采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促進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繼續對從事食品加工的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補助企業。逐步擴大農產品加工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市級以上龍頭企業達到550家、年銷售收入1200億元。
(九)促進農戶集約經營。對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實行獎勵補助。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加快“田間學校”建設,培育科技示范戶2萬戶,培訓農民100萬人次以上。對符合條件的中高等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務農創業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十)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支持農民合作社、農業行業協會、專業服務公司、農民經紀人、涉農企業等提供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引導開展農機作業、農資配送、統防統治、產品營銷、全程托管等服務。推進科技特派員農村創業行動,培育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政策法律咨詢等涉農中介組織,對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性服務業務免征營業稅。
三、強化基礎支撐,建設巴渝美麗鄉村
(十一)建設高標準農田。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扎實推進國土綜合整治、農業綜合開發、土壤改良和田間種養配套設施完善,建設高標準農田150萬畝,改造中低產田20萬畝以上。繼續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項目實施范圍。
(十二)加快基礎設施配套。加大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足額計提并管好用好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落實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政策。完成水利投資220億元以上,推進金佛山等20座大中型水庫建設,開工6座以上骨干水源工程,整治450座小(Ⅱ)型病險水庫,新增和恢復有效灌面30萬畝以上。開展區縣整體“人飲達標”。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支持力度。新建改建農村公路6000公里,行政村通暢率達到80%。完成100個現代化小城鎮、1000個農民新村供電設施標準化建設,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落實規模化種養殖用電與農業同價政策。
(十三)強化農業科技支撐。強化基層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實施涉農產業和區縣科技支撐示范工程。實施效益農業技術創新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加大種業投入,強化農作物育種創新。組建11個科技服務團,加快良種推廣步伐,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開展農技推廣。強化“12316”信息服務。促進科技推廣信息化智能化。建設10個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和300個現代農業產業技術示范基地。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和專業化統防統治。完善農機購置補貼落實機制,建設全程機械化作業高產示范基地,研發適應丘陵山地的農機新產品,推廣農機具20萬臺(套)。
(十四)提高市場流通效率。完善四級農產品市場體系,構建主城、區域中心城市、生產基地三級冷鏈物流體系。加快重慶(榮昌)生豬交易市場及江津雙福農貿城建設。新建“綠優鮮”農超對接超市200個,發展農資現代經營服務網絡。支持興建“田頭市場”,建設大宗農產品產地集配中心。推進“國家農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設。健全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機制。減免與農產品有關的市場建設配套費,降低農貿市場攤位費和租賃物業費。推行“訂單農業”,推廣“農超、農餐、農校、農廠、集團”對接及社區直銷菜店等模式,發展連鎖經營、節會展銷、電子商務,實現農產品有組織銷售600億元,出口貿易4.5億美元。
(十五)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落實公益林補償政策,加強濕地保護,爭取并落實新的退耕還林任務。加快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新造林300萬畝。科學規劃村莊建設,保持田園風光和鄉村特色。引導生產相對集中、居住適度集中,建設美麗鄉村。深入實施“千百工程”。新建巴渝新居3萬戶,改造農村危舊房12萬戶。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傳統村落和民居。推進水土流失、石漠化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新建戶用沼氣5萬戶、清潔工程示范村30個。
四、深化農村改革,不斷增強發展活力
(十六)做好征地制度和“地票”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國家征地制度改革政策,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完善征地補償辦法,補償資金不落實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深化“地票”制度改革,落實“地票”價款收益分配政策。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十七)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健全農村集體財務預決算、收支管理、資產資源臺賬等制度,嚴格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處置和資源開發利用的民主程序,構建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臺。繼續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
(十八)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作用,增加涉農信貸投放。優先滿足農戶信貸需求,加大新型經營主體信貸支持力度。落實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農戶貸款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繼續實施金融企業涉農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金融機構對農業新增貸款產生的營業稅地方所得部分給予等額財政補貼。支持農業擔保公司做大做強。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鼓勵和支持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改善農村支付服務條件。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和融資工具,開展水域灘涂養殖權和規模果(菜)園抵押,地票、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收益權及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農村“三權”抵押融資達到450億元。創新扶貧金融服務。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新增2個產業保險,保障金額60億元以上。建立主導產業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五、著力改善農村民生,健全公共服務體系
(十九)推進以高山生態扶貧搬遷為重點的扶貧攻堅。市以上財政投入25億元,集中力量推進“兩翼”扶貧開發。用好“地票”交易、增減掛鉤、國土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危房改造、戶籍制度改革等政策,大力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對自愿轉戶進城的扶貧對象給予額外補貼,提高特別困難戶補助標準。實施集團式扶貧等方式,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貧困村整村脫貧新啟動140個、完成450個。
(二十)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改善農村辦學條件。落實困難學生生活補助,中職全免學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和住宿費政策。完善鎮、村文化設施,構建“半小時文化圈”。基本完成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和4000個村衛生室改造,加強醫療服務,加大疾病防控力度。穩步推進城鄉醫療、養老保險擴面提標和全市統籌轉續工作,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0%。實施市內就醫費用報銷實時結算、城鄉居民大病(大額)報銷。完善農村養老保險、低保和優撫制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搞好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六、加大支持保護力度,優化農業農村發展環境
(二十一)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農業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10億元特色效益農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各區縣(自治縣)不低于市級切塊資金1︰1的比例配套。健全以農業園區、主導產業或重大項目為依托的支農資金整合機制。農業補貼新增部分向糧食主產區集中和新型經營主體傾斜。爭取國家種糧大戶補貼、低毒低殘留農藥和高效緩釋肥料使用補助、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以獎代補”、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等試點,健全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肉牛肉羊等畜牧生產扶持政策。落實產糧(油)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增加農業綜合開發及生態建設財政投入。開展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執行情況“回頭看”,確保政策落實。
(二十二)促進要素集聚。各行各業制定發展規劃、安排項目、增加投資要主動向農村傾斜。引導國有企業參與農業農村發展。建立項目支持、稅費優惠、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等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農業,在農村興辦醫療衛生、社會福利、文化旅游等事業,建設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落實公益性捐贈農村公益事業項目支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七、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完善鄉村治理機制
(二十三)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把重視“三農”落實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財力投放、干部配備、隊伍建設、作風轉變上。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強化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二十四)加強農村社會管理。擴大基層民主,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強化農民負擔監管,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推進農業立法,深化普法,加大執法力度,提高依法治農水平。保障農村公共安全,增強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的應對處置能力,健全治安防控體系,強化基層信訪工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