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農業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的意見》,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內發展全省農機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意見提出,至2015年,力爭全省每個農村鄉鎮至少有一個農機專業合作社,糧食主產區每個鄉鎮有2-3個農機專業合作社,全省農機專業合作社總數達到1500個以上,扶持建設100家農機專業合作示范社。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機)部門要落實加快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措施,特別是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從2013年開始,省級農業部門每年在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中確定一定比例農機專業合作社經費給予重點支持,主要用于農機專業合作社提高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改善辦公和服務條件,加強信息化建設,改、擴建機庫房、維修車間等基礎設施。對農機合作社機庫房、維修車間建設和教育培訓按照以獎代補方式予以補助。同時優先支持農機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機示范縣、育插秧機械化示范縣、科研推廣等財政專項的農機化建設項目實施主體,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等各類專項資金安排,把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納入扶持范圍。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機)部門要強化加快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的組織領導,要把扶持農機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領導班子成員掛點聯系,實行目標管理和考核制度;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的職責,做好指導、扶持和服務工作,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照職能分工,共同推進各項工作。各市、縣農業(機)部門要明確任務,制定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劃與實施意見,抓好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點建設,解決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