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網訊: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繼續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大力提升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提高農業科技服務效能,2013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專項資金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進行補助。為確保政策落到實處,資金使用高效,特制定本實施指導意見。
一、總體目標
著眼于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以滿足廣大農民的科技需求為出發點,以服務農民的成效為檢驗標準,通過明確職能、理順體制、優化布局、加強隊伍、充實一線、創新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運行高效、服務到位、支撐有力、農民滿意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真正發揮好在農業技術推廣中的主導作用,不斷提高農業科技推廣服務效能,為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務
以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為核心,以激活運行機制為主線,以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建設為基礎,以服務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為重點,通過實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不斷健全管理體制,完善服務機制、提升隊伍能力,提高服務效果,形成中央地方齊抓共管、各部門協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強體系建設。繼續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管理體制,明確縣級農業部門的管理和指導責任,創新推廣方式方法,強化考評考核和績效管理。推動農技推廣責任制度建立和實施崗位管理,實現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規范化管理,確保有效履職。
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以“專家定點聯系到縣、農技人員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范戶+輻射帶動戶”的技術服務模式,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網絡,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提高技術的到位率。原則上,各農業縣遴選和認定2-3個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要與高產創建示范片有所區別,主要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范;每個試驗示范基地都要與至少1個農業科研教學單位緊密對接;每個行政村都要遴選3-5個科技示范戶(含種植、畜牧、漁業),每個示范戶示范帶動周邊10-20個農戶。做好技術指導員的遴選工作,每名技術指導員都要包村聯戶,聯系10名以上的科技示范戶。
三是夯實人才基礎。繼續強化對現有技術人員的崗位教育和知識更新培訓,根據不同需求,采取異地研修、集中辦班和現場實訓等方式,分層分類分批開展培訓;通過“萬名農技推廣骨干人才培養計劃”造就一批農技推廣領軍人才;結合“特崗計劃”,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鄉鎮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改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結構,提升推廣服務水平。
四是提高服務效能。明確工作目標,整合現有資源,突出關鍵環節,不斷提高基層農技推廣服務效能。以現有糧棉油糖高產創建、農民培訓陽光工程、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情監測與防治等重大項目為依托,進一步整合資源、突出重點、形成合力;以服務當地主導產業、解決農業生產關鍵問題為導向,規范服務行為,切實提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水平;以為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好技術服務為突破口,切實提高技術的到位率;以專家咨詢系統、網絡書屋等現代化手段推廣農業產業主推技術,引導農業科研教育機構從事公益性推廣服務,促進多元農技推廣服務組織發展,全面推進農業科技服務進村入戶,使農民真正得實惠。
三、實施內容
(一)補助范圍
補助范圍基本覆蓋全國所有農業縣(市、區、團、場,以下簡稱農業縣)。農業縣必須按照中央或各省(區、市)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務,必須在鄉鎮(或區域)一級有機構、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保障。
從今年開始,農業部、財政部將認定100個左右的全國農技推廣示范縣(認定辦法另行通知)。由各省(市、區)結合上年度績效考評情況組織推薦,其中糧食主產省推薦不超過6個縣,其他省(市、區)推薦不超過3個縣。各示范縣要在完成現有任務的基礎上,重點探索農技推廣新模式、新機制,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二)補助內容
1.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補助。主要用于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服務的補助,該項支出不得超過補助資金總額的25%,安排于農墾系統的經費不得列支此項費用;聘請技術專家的補助;完成農業技術推廣重大任務的績效獎勵,該項支出不得超過補助資金總額的5%;技術資料印刷、制度建設及工作考評等費用,該項支出不得超過補助資金總額的5%。
2.農業科技示范補助。主要用于補助試驗示范基地和農業科技示范戶開展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所需的農(獸)藥、化肥、飼料、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試驗設施裝備等物資投入,以及組織展示活動等。
3.農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補助。主要用于基層農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所需的費用;對實施“特崗計劃”,大學生到鄉鎮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給予適當補助。在糧棉油糖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要重點圍繞高產創建工作開展農技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
(三)資金分配
補助資金由農業部、財政部根據各省(區、市,含直屬墾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產業規模、農業縣個數以及2012年度項目執行績效考評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切塊下達到各省。各省要根據產業發展需要、產業規模大小、農技推廣工作開展、績效考評等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權重,以糧食生產為主,科學分配各農業縣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種植、畜牧、漁業及農機等實用技術服務。在資金分配中,要適當向糧食生產大縣、畜牧大縣、水產養殖大縣和全國農技推廣示范縣傾斜。此外,地方農墾系統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是否納入扶持范圍,由各省根據自身實際統籌考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農業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成立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農口部門分設的要聯合成立),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本省項目實施方案(包括農業縣情況、補助范圍標準及資金用途、監管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內容)和全國農技推廣示范縣實施方案,并于2013年5月20日前報農業部和財政部備案(各一份紙質,并發電子版)。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根據自身實際和農技推廣工作的特點,圍繞主導產業單獨制定實施方案,報農業部、財政部審核后實施。各農業縣要成立由縣級領導任組長(全國農技推廣示范縣需縣級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按照省級實施方案,制定縣級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發揮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整體功能,推動政策到位、人員到位、資金到位、條件到位、制度到位。
(二)強化財力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對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財政投入。地方各級財政對公益性推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要給予保證,把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持續加大對農業技術推廣、農民科技培訓、農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培訓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強化資金監管
各省財政、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與監督管理,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到位,加快項目執行,通過建立相關管理制度,規范資金使用方向,細化支出范圍,明確補助資金嚴禁用于發工資,確保專款專用,一旦發現違規違法行為,按律嚴肅處理;今年,農業部繼續將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作為對省級農業部門進行延伸績效管理的項目之一,通過績效考核,進一步推進政策落實,并繼續將考核情況與下一年度資金安排掛鉤。
(四)確保實施效果
經認定的全國農技推廣示范縣要先行先試,積極探索農技推廣新模式、新機制,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各地要依托補助項目,大力開展“農民滿意農技員”創建活動,不斷提升農技推廣服務效能。各項目縣要建立農技推廣制度,編制主導產業區域分布和技術指導員包村服務圖,并實行制度上墻;要豎立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標牌、配備技術指導員胸牌、懸掛科技示范戶門牌,編印《技術指導員手冊》和《科技示范戶手冊》;要充分利用全國農技推廣補助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填報補助項目基本信息,實現計算機管理。各省農業部門要強化績效考核,完善崗位責任制、工作任務公開制和三方考評制,客觀衡量農技推廣人員工作情況和服務質量,將農技推廣服務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群眾對農技推廣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將考核結果直接與工作補助和績效獎勵掛鉤,獎勵先進,督促后進,杜絕補助資金平均發放、違規補助,充分調動每個農業技術員的工作積極性。
(五)注重總結宣傳
請各省農業、財政部門要認真總結工作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問題,于2013年11月底前將項目總結報告報送農業部和財政部。各省農業部門和各農業縣要及時宣傳工作實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大力宣傳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的成果,結合“農民滿意農技員”創建活動,大力宣傳“農民滿意的農技員”的先進事跡。要明確信息管理員,及時報送相關動態信息,及時上載中國農業推廣網(www.farmers.org.cn)。